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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說會資訊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配股配息基準日暨可轉換公司債、員工認股權憑證停止轉換期間
 

發言日期

2009-08-05

發言人 林榆桑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3-5782266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配股配息基準日暨可轉換公司債、員工認股權憑證停止轉換期間
符合條款 第二條 第 51款
說明 1.事實發生日:98/08/05
2.公司名稱: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r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r 5.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配股配息基準日暨可轉換公司債、員工認股權憑證停止轉換期間
6.因應措施:無r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於98年6月16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自97年度盈餘中提撥新台幣53,334,076元發放現金股利;另於盈餘中提撥新台幣80,001,1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8,000,110股,上述盈餘轉增資案業經呈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98年7月1日金管證發字第0980032643號函申報生效核准在案。
二、本次除權暨除息基準日相關事宜如下:
1.除權息交易日:98年9月1日。
2.股票最後過戶日:98年9月2日。
3.股票停止過戶期間:98年9月3日至98年9月7日。
4.除權息暨增資基準日:98年9月7日。
三、股票股利每仟股無償配發131.93985215股,現金股利每股配發0.87959916元
四、依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規定暨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規定,本公司洽辦無償配股停止過戶除權公告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前三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即自98年8月12日至98年9月7日止)暫停行使認股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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